
第二版:郎溪/要闻

2021年09月30日
以“典”争“理”化纠纷
郎溪讯 “老王,下三湾老陶与王队长要打起来了,赶快来。”建平镇精忠村“百姓评理说事点”信息员王金锁接到电话后赶往现场。
当老王赶到现场,双方正在唇枪舌战。“建化粪池是全体村民的事,是公益事业,占用几个平方米土地,你自己污水也流进化粪池,不然你的污水不准进。”“你们凭什么只占用我一家人土地,你们欺负人,除非连我一起挖。”信息员老王上前稳住双方激动情绪,了解纠纷原委。
原来事情是这样的,9月18日,下三湾组因小区整改,污水无去流,需要建一个化粪池,要占地10个平方米,是本组村民老陶的林地,但村民组没有经过他的同意,就擅自做主请来挖机进行施工,老陶知道后很生气,前来阻止,双方闹得不可开交。
公讲公有理,婆讲婆有理。“你的污水也流入化粪池,10平方米,还斤斤计较。”“公益事业我不是不同意,村民组要补偿。”双方调解陷于僵局。
了解事情原委后,全镇向村民理事会现场宣传《民法典》;“《民法典》上有规定: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”村民组擅自侵害老陶合法权益,法律规定理应赔偿。村民组集体建设污水化粪池,是全体村民组集体组织成员共同所有,老陶具有本村民组集体组织资格成员,也依法应该享有。这是老陶应该支持,但不应该以死来威胁。”
讲清了法理,说明了道理,解开心结。经协调,双方达成协议:挖树青苗补偿100元,占地按国家征地标准补偿546元,一场纠纷就地化解。
建平镇精忠村“百姓评理说事点”自成立以来,以党建引领,三治融合,小纠纷信息员就地调解,大纠纷村调委会集中化解,村级事务听证解决。一年来,收集信息38条,就地化解矛盾24件,听证化解信访纠纷1件,调委会调解纠纷7件。
(黄开军)
◎ 《今日郎溪》郎溪县广播电视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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